关于支付农产品抽样送检费用的公示
根据《海原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委托宁夏智联检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全县种植类产品进行风险预警监测,总检测样品120个,按照每个样590元,总计7.08万元。支付渠道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
现公示如上,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8月14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8月14日18:3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地 址:海原县政府西街
邮 编:755299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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