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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科学技术局关于2025年海原县科技特派员选派的征集公告

发表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作者: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来源: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4号),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开展2025年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定义

科技特派员是指经县科技局依照规范程序选派,紧密围绕本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及产业富民实际需求,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将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化生产要素精准引入农业生产一线,致力于推动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农民增收,在农业领域发挥着关键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与重点任务

(一)主要职责

围绕农业重点特色产业的技术需求,科技特派员承担着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重要使命。通过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等方式,以技术入股或成果转让等形式,与农民构建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共同体。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进程,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技术水平。

(二)重点任务

1.聚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特色产业,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示范与指导服务工作,切实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实现持续增收。

2.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多元需求,积极开展其他各类科技服务工作,全方位提升农村发展的科技含量。

三、征集类型

科技特派员分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

由县科技局按程序选派的以个人身份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

由县科技局按程序选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单位名义为产业和区域发展提供服务,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四、征集范围

全县各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各涉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申报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取得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不少于5年,熟悉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申报法人科技特派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申报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农业系列高素质农民初级职称,或在农业领域获得县级及以上奖项,在农业技术、管理或经营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3.从事农业工作5年以上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具有稳定的业务团队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人需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25年7月30日前报送至海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中心,纸质版材料需提交3份,逾期将不再受理。

县科技局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和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报对象,经党组会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作出选派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选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咨询电话:田平  0955-4013523  

  



附件:附件:自然人及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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