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整治对象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
(八)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九)假借“僵尸”社会组织之名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十)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tydl.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三、举报内容和方式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邮箱和地址向海原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55-4621016
邮 箱:hyxmzj2025@163.com
地 址:海原县政务大厅民政岗位
海原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