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实施后公示
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县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现就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决策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信息化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海原县人民医院申请使用闽宁资金购置虚拟化服务器、虚拟化储存器、SAN交换机、管理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堡垒机、入侵防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等设备。
二、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项目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该项目如有其它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
三、项目实施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海原县万福路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0955-4014296
E--mail: 442300266@qq.com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