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海原县牌路山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 命名的公告
关于对“海原县牌路山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
命名的公告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将“海原县牌路山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命名为“牌路山森林公园”。现将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绿化也在同步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对休闲健身场所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主要以牌路山林场前山核心进行保护性改造提升,建成了城市森林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活动空间,极大的满足了市民休闲健身需求。为加快推进公园建设,对我县建成投运的“海原县牌路山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预命名为“牌路山森林公园”。
海原县牌路山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是牌路山林场的一部分,主要树种以1953年以来种植保存的杏树林为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意见》(宁政办发〔2013〕156号)精神,要求各县建设一处面积不少于1000亩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为加快我县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我县于2016年编制上报了《海原县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牌路山市民休闲公园总体规划总面积3348亩,公园分文化纪念区、休闲娱乐区、游览观赏区、森林生态区、物种保护区等五大功能区。
2020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海原县的“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周边人居环境。我局实施了牌路山森林公园综合提升工程。该公园的建设完成初步显现当地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凸显森林生态美、色彩美、动态美等特征。该公园建成投运以来为市民提供了游乐和健身场所,充分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现将牌路山森林公园的命名予以公告,希各知照。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田小武 联系电话:0955-4014710)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