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海原县科技特派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4号)精神,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发科技人员服务农村的创业热情,培养一支高素质、强技术、善推广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队伍,现就全县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进行通告:
一、科技特派员定义
科技特派员是指由县科技局按程序选派,围绕本地乡村振兴和脱贫富民需求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将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一线,助推产业发展、市场拓展、农民增收的技术、管理、经营人员或企事业单位。
二、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与重点任务
(一)主要职责。围绕农业重点特色产业的技术需求,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以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进行技术入股或成果转让等方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二)重点任务
1. 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特色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示范和指导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
2.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开展农村粪污处理、厕所革命等方面的示范推广,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3. 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等“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 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其他科技服务。
三、征集类型
科技特派员分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局按程序选派的以个人身份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局按程序选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单位名义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四、征集范围
全县各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各涉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 大专以上学历;
3. 职称为中级职称及其以上;
4. 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不少于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报法人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 高中以上学历;
3. 从事农业工作5年以上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主体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6月1日前报送至海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中心,纸质版3份,逾期不再受理。县科技局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考察,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经研究以正式文件形式做出选派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田平 0955-4013523
17795500279
附件: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关于征集2023年海原县科技特派员的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