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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海原县2022年度消费帮扶项目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作者:
来源: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闽宁对口协作,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做好海原县2022年度消费帮扶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2年闽宁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综〔202226号)、《关于修订完善海原县消费扶贫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支持重点及方向

(一)消费帮扶产品企业销售脱贫户农产品和解决脱贫户就业项目

一是2022年凡通过国家认证列入消费扶贫产品目录新增的企业、合作社,每家企业按4万元、合作社按2万元给予奖励;

二是凡是采购或销售本县农产品20万元以上的海原农业企业、合作社,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5人以上建档立卡户的,按采购或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合作社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是凡海原的企业、合作社将通过国家消费扶贫832”平台认证的扶贫产品销往自治区外产生一定数额物流费用的,销售额30万元及以上,且物流费用超过5万元的,给予物流总费用20%补贴,每家企业、合作社最高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补完为止。

(二)县域外消费帮扶馆建设项目

一是依托福建等地区的海原农优特产品展销馆(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搭建直销平台,通过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带货等营销方式推广销售海原农特产品,根据指定平台销售数据,每个店面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按销量2%给予补贴,每个店面每年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是物流运输费用按20%给予补贴。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92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海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办公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段成芳    0955-4627755     18909551788

  

  

  海原县业信息化和商务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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