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海原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各乡镇、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精神,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济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计划全县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3家,通过扶优扶强,引领带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组织所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按照方案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政府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项目申报方案及申报表上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8日,报送至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联系电话:4011407
附件:海原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海原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