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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原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发表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作者:
来源:

01

贷款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9月10日 

办理时间:

上午:8:20-11:30

下午:14:30-18:00

周末正常休息

02

贷款办理点受理范围

原则上学生选最近办理点贷款

海原一中办理点:受理老城区管委会、海城镇、关桥乡、史店乡、贾塘乡、曹洼乡所辖户口的学生,高中在海原一中毕业的学生。

海原回中办理点:受理老城区管委会、海城镇、关桥乡、史店乡、贾塘乡、曹洼乡所辖户口的学生,高中在海原回中毕业的学生。

(以上户籍在外县高中学校毕业的学生在一中或回中办理贷款。)

兴海中学办理点:受理三河镇、七营镇、甘城乡、郑旗乡所辖户口的学生,高中在海原回中毕业的学生。

李旺中学办理点:受理高崖乡、李旺镇所辖户口的学生。

李俊中学办理点:受理李俊乡、九彩乡、红羊乡所辖户口的学生。

树台中心小学办理点:受理树台乡、关庄乡、西安镇、甘盐池管委会所辖户口的学生。

03

需要的材料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一)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自行打印《中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签字并携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现场查验扫描上传(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到现场签字确认)。

(二)续贷

1.现场受理: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自行打印《申请表》签字并携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高校学生证原件,现场查验扫描上传。

2.远程受理:受疫情影响,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续贷学生,必须选择远程受理。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点击我的贷款一查看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如果显示现场办理,需修改为网上签订合同,然后根据提示办理贷款并提交→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自助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10月10日前务必将受理证明交学校录入回执→10月11日县资助中心汇总并提交。

04

合同签订

现场受理的借款学生持自行打印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按顺序依次排队受理。首贷,必须是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现场签名,严禁他人代签合同,否则贷款合同无效,造成贷款失败;续贷,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工作人员的要求按规定格式可互相代签。 

05

贷款条件及事项

1.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民族预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大学生、研究生均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研究生贷款不能与本科学习时间间断)。公费师范生、国防生及其他免费生(全科医生)等不予贷款。

2.贷款额度:根据就读院校所收学费加住宿费之和(如学费加住宿费为4600元,最多可贷4600-5000元,且必须是100的整数倍),本专科最高额度8000元,研究生最高额度12000元。

3.在区内高职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就读农、林、师范专业的学生贷款时除去免学费的4200元。

4.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海原县户籍,共同借款人是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共同借款人年龄须在25-60岁之问。

5.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和修改相关信息,否则会造成贷款失败。

6.有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记录的家庭成员不子贷款。


06

注意事项

1.为防止人员集聚,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办理贷款期间需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测温正常、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内并全程佩戴口罩。

2.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本年度办理点不安排专人为贷款学生免费提供网上注册、证件扫描、复印、上传等工作。同时教育局不指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册、申请、资料打印,只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审核、合同签订。

3.严格做到排队受理、有序错峰,不拥挤不扎堆,保持1米间隔距离。

07

办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海原一中:

李凯涛 13289553239

海原回中:

摆生龙 14709555544        

兴海中学:

何  勇 18152477977

李旺中学:

马元军 13739540127        

李俊中学:

马永宗 13649582945

树台中心小学:

马玉杰 18095513131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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