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对残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反馈意见。县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了残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残联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残联党组工作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残联党组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对标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1.党组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有偏差。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不实,党组中心组未开展学习(将党组成员参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混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没有形成制度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含糊不清,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高、管理不严,部分干部职工没有学习笔记或只有阶段性学习笔记。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严格实行周二下午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中心组学习,确保了学习制度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学习强国、网络培训等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强化了学习效果。二是改进学风,坚持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定期检查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学习制度的落实。
2.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不够有力。海党发[2018] 5号文件要求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残联党组重视不够,没有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同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靠牢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不到位,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没有定期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定期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专题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时将中央、区市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再安排再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原则,把好方向。三是通过微信、QQ等形式,及时编辑推送全县残疾人工作信息及其他党建信息,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同时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道残联工作动态、残疾人自强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四是引导干部职工对原则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主动发声,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4.乡镇残疾人组织不够健全。宁残联发[2010]9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到2010年底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达80%,“十二五”末期达到100%”。宁政办发[2019] 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与残疾组织对接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更加精准衔接残疾人需求”。巡察发现,我县乡村两级均未配备残疾人工作专职队伍,残联工作在基层没有抓手,没有宣传手段和渠道,不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宁残联发[2010]9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群团改革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海原县残疾人联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乡(镇)民政助理员兼残疾人专干。二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解决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基层残疾人工作仍无抓手,此项工作未完成。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残疾人基本情况、生活现状、现实需求等不能完全掌握;残疾人认证程序及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力;开展医疗鉴定和残疾级别认定工作协调、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海原县残联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及联系残疾人制度》,每名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联系5名残疾人,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每年安排调研不得少于4次,调研走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迎着困难问题上、围着服务残疾人”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残疾人密切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抽调8名干部分两个组对全县6829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走访,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和现实需求情况,切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同时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证办理”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加大对惠残政策的宣传,提高知晓率。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海原县残疾人证核查方案》,对全县2018年以前的22017名残疾人证进行了清理核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要求、严格程序、精准摸排,加大协调力度,做好医疗鉴定和残疾级别认定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认证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惠残政策的精准实施。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没有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按照《关于海原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扶贫领域全覆盖式约谈的实施方案》(海纪发[2019]13号)要求对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县纪委的要求,及时就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传达学习区市县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督促党组成员补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同时对照《关于海原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扶贫领域全覆盖式约谈的实施方案》(海纪发[2019]13号)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行业帮扶和个人结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单位管理制度制定不够严格落实不够到位。党组制定的《海原县残联党组工作规则》《三会一课制度》《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等文件内容与上级规章制度不一致,如“逢单月安排一天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 “事假原则上一次请假不得超过5天”“每半年开展一次讲党课”等;党组没有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出差审批、公车管理、公文管理等制度。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时有发生;《单位派差单》存在出差人员信息填写不详,出行工具、领导审批签字等基本要素空缺;公车外出没有填写《出行登记表》,无车辆出行记录台账;公文处理不严谨,收文未经批阅处理直接装入档案盒或未归档管理,涉密文件没有按照涉密要求管理,发文未经领导签发就直接印发,2019年发文文号混乱(始发文号6号)、不连续。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组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海原县残联党组工作规则》《三会一课制度》 《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体系,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健全;二是加大制度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干部履职考核,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参加会议活动情况的考勤,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与工作挂钩,坚决杜绝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缺席会议等散漫现象,同时要查漏补缺,对出差人员信息填写不详、未填《出行登记表》等问题,要求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并触类旁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发生,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三是严把收发文程序关口,严格做好发文登记及审签工作,梳理好收发文逻辑关系。
8.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会计基础工作方面,没有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与政府办合并记账),不便于实施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如凭证支付残疾人申请表印刷费1.06万元,2017年9月29日凭证支付动态更新印刷费0.55万元,均无会议纪要; 如凭证结算公务车燃油费2130.75元、凭证报销停车过路费397元,无派车单及加油小票;项目资金使用跟踪监管不到位,依照《关于做好残疾人文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残联办发[2018] 17号)文件,拨付农腾专业合作社残疾人特殊人才培训基地扶持资金10万元,没有项目实施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积极协调银行开设残联基本账户报财政局备案,办理日常收支业务。建议财政局增派会计或由现任会计单独记账,修订完善《海原县残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费用报销程序,层层审核,严格把关,费用报销必须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费用发票、购买申请单、验收单、派差单、派车单、加油小票、大额资金会议纪要等),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审核签批,缺一不可报销。车辆出行先派单再出行,非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外出,车辆燃油根据目的地核定标准,办公室统一派遣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凡票面金额超过5000元,均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出会议纪要。对于巡查组反馈凭证支付残疾人申请表印刷费10600元,2017年9月29日凭证支付动态更新印刷费5500元,均无会议纪要的问题。经核查,2017年的5500元动态更新印刷费有当年理事会会议记录,但未附在报销凭证上,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于巡查组反馈拨付农腾专业合作社残疾人特殊人才培训基地扶持资金10万元,没有项目实施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问题。因我单位把这部分资料附在了项目资料中,忽视了把项目实施合同及竣工验收材料提交财务附在费用报销凭证上,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9.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党员活动室,“三强九严”、党员评星定格等党务公开内容均未上墙,党建资料缺失且管理混乱。抓班子带队伍有“老好人”思想,工作中有“小节无害”的想法,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工作劲头不足,质效不高,“三重一大” 制度落实不严格,只有会议议题或简要内容,没有研究过程及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019年召开党建工作例会2次,专题听取分管领导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残联与民政局共用一栋办公楼,办公用房紧缺,所以无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待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后,设置党员活动室,做到相关党建制度、内容上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决定,2019年共研究15次。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通过组织参加培训、自学、交流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政秘书、会议记录人员工作能力培训提升,确保会议记录真实、规范和全面。四是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克服了“老好人”思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没有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4名),但仍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事宜应该直接提交党员大会决定:“三会一课” 记录不规范,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主持人、参会人员签字等基本要素记录不全,相关资料缺失,党员大会记录中2019年4月19日记录与9月30日记录之间有隔页,且连续4个月无任何记录,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混淆; 2019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没有安排学习,谈心谈话仅限于班子成员之间,被谈话人签字、谈话时间有空白现象,会后没有形成整改方案;组织生活会没有制定方案,谈心谈话只在党员之间开展,缺少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主题党日”活动没有按照"1+4+X" 程序设置活动内容,2019年2月、3月、4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没有交纳党费的内容,7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党支部的工作报告。2020年将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分开记;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且严格按照"1+4+X"程序设置活动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有创新、有成效。二是通过自学、参加党务工作者培训、交流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三是严格组织生活。按照党组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各个环节关口,确保组织生活会环环相扣,严肃认真,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紧扣主题检视问题、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自始至终贯穿认真和整风精神,既有红脸出汗的紧张严肃,又有加油鼓劲的宽松和谐,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共同提高、振奋精神的目的。
11. 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党支部没有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发展党员,2019年1月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没有按期填写《考察登记表》,5月份思想汇报与网络材料高度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加大党员发展工作的力度,将在残联工作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优秀青年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培养更多合格党员。对2019年1月培养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完善《考察登记表》,重写5月份的思想汇报。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补齐短板。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继续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规范流程,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对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2019年县纪委对3名干部职工给子了政务警告处分,但残联党组没有对分管领导和被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5月份县纪委《关于干部作风督查情况的通报》(海纪通[2019]23号)(残联13人未及时签到的问题)、7月份县委组织部《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督查通报》(残联干部管理不规范,没有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通报了残联干部作风存在突出问题,但残联党组未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也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教育,纪律作风建设虚化、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强化“挺纪在前”的思想认识,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单位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对不遵守或打折扣执行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写检查、约谈、诫勉谈话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和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
中共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0年6月12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