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依法治运提质效 多维联动护通途
为深入推进交通系统法治建设,海原县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综合执法检查,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法治交通建设持续迈向“规范化”。
一是严执法优环境,构建规范有序运输市场。制定年度执法监管监督检查计划,依托道路运输监督服务系统深挖动态评价数据价值,运用大数据分析锁定违法线索,实现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精准打击,累计排查社会车辆1398辆次、危化过境车辆13辆次,检查运输企业95家次、机动车维修企业125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完成行政处罚40起、罚款72300元,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态势,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二是强协同重长效,织密联动治超安全网络。聚焦“百吨王”货车开展专项整治,同步加强辖区乡村道路超限超载治理,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5辆,超载货物602.26吨,卸载货物1021.19吨,向公安机关抄送检测单25件,妥善处理相关投诉19起。在甘盐池341国道设立固定检查点,采取24小时治超模式开展治超行动,针对砂石、煤、碳等易超载货物运输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配合中卫分局执法分队在国省干线累计检查车辆20775辆,查处超限车63辆,监督卸货1485.84吨,交警罚款22500元、记分121分。
三是全巡查固根基,筑牢公路设施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公路日常巡查机制,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和养护人员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等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排查路面破损、桥梁支座老化、交安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台账式”、“清单式”落实、“节点式”问效的方式,实行销号管理。累计巡查乡道33条、村道882条,巡查公路32600公里,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九大队、县交巡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3次,查处破坏、污染公路及附属设施11处,查处乱搭乱建和堆积物2处,发现并抄告公路安全隐患7处,完成行政处罚13起、罚款3100元,切实以扎实举措维护公路通行安全与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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