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双创”工作上水平
今年以来,海原县在“双创”工作中积极搭建平台,激发广大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立足实际,海原县持续激发自主创业动力,通过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加强跟踪服务,使更多群众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群体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对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另外,还通过举办技能(创业)大赛,扩大创业影响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全县计划通过开展创业及致富带头人培训815人,培育实体经济350个,创造新岗位800个。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海原县大力培育创业载体,通过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今年,海原县力争创建县级创业示范园3个,市级创业示范园1个,孵化出一批项目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发挥创业倍增效益。
在此基础上,海原县加大贷款扶持政策,提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自主创业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离岗创业人员、复转军人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经担保机构审核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并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模式,扩大创业者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