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522001/2023-002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名 称: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3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民生实事早实施、见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一)实施群众就业促进工程。1.开展职业培训2000人次,转移就业9万人,劳务创收19亿元以上。2.开展创业培训300人,新增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种养殖大户创业带动就业1500人以上。
牵头领导:贾治林
牵头单位: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二)实施民生保障改善工程。1.从2023年1月起调增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调整后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230元/月,惠及群众3.57万人。2.为全县境内人口购买民生救助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财产损失。3.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100户以上,提升居家养老品质。4.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牵头领导:贾治林 马海燕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三)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1.新建七幼、八幼等幼儿园和海兴二中、海原九小等中小学;扩建李旺韩府小学、兴海中学等,新增学位6720个。2.落实“双减”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3.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对贾塘小学、西安小学等学校供暖及给排水管网等进行维修改造。4.继续推行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划片+摇号”入学政策。
牵头领导:王银军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文广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四)实施医疗健康保障工程。1.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宁南医院专家楼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健康服务深度融合。2.免费为2000名以上35-64岁城镇无业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2000名以上孕妇进行唐氏筛查,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3.为3000名以上新生儿开展48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和耳聋基因筛查,保障新生儿身体健康。4.为全县1120名优抚对象开展健康体检活动,不断增强优抚对象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领导:冯 磊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五)实施城乡面貌提升工程。1.打造柳荫路生态绿色廊道,打造古城商业街等2个特色街区,提高城市品味。2.对利民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3.为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和30%的行政村配备64个微型消防站。4.实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1个,新建农村户厕3000座,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为全县所有行政村办理实事148件。5.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20万m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万m²。
牵头领导:冯 磊、吴佳伟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海原消防救援大队、海兴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六)实施交通出行优化工程。1.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生产砂砾路50公里,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改善乡村群众出行条件。2.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新增和更新客运车辆20辆。3.优化城区一体化公交运行方案,采购投运6辆新能源公交车,实行票价优惠。
牵头领导:贾治林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七)实施丰富群众文化工程。1.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规划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书屋4座,打造群众“15分钟阅读文化圈”。2.开展“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送戏曲进乡村”“广场文艺演出”等群众系列文化活动200场次以上,县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
牵头领导:马海燕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八)实施供水保障提升工程。1.加快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水源工程,3月底完成一至三泵站及管线工程并试通水,10月底主体工程通水,新增2000万立方米供水能力,实施田间配套4万亩,保障项目区瓜菜等支柱产业长期稳定供水,助力群众增收。2.加快覆盖全县的“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2500余座农户联户表井,安装智能水表7.5万余个,建设自动化监控系统、供水便民服务端,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贾治林、吴佳伟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九)实施政务服务优化工程。1.建设海原县政务服务大厅自主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办事。2.在新开办餐厅、超市等7个行业推行注册审批“一业一证”,落实“一业一证,一证准营”,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3.优化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系统,配套相关设备,实现县、乡政务服务窗口身份证办理跨省通办。
牵头领导:马海燕
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十)实施棚户区安置房办证惠民工程。采取“证缴分离”的方式,用2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为县内已安置超过5年的11个小区9200套居民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
牵头领导:冯 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抓民生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始终把群众关切和期待作为做好民生工作的指向,站高政治站位,对标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时间表,强化责任抓落实,强化担当抓实效,把群众最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解决好,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扎实推进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完善民生实事推进机制,发改部门要优化审核批复手续和流程,及时审批工程类实事;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检查,严禁挤占、挪用。对涉及验收、评估的要及时组织验收评估,确保实事项目早完工、早达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民生实事落实的全过程,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序推进办理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进办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每件民生实事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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