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7〕14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海原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我县被列入“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今年8月份至2018年8月份。为切实加强海原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海原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许正清 县长
副组长:张 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海军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田成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风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彦才 县编办主任
任广业 县发改局局长
李 云 县财政局局长
田风奇 县监察局局长
包兆武 县审计局局长
马天科 县教体局局长
顾世龙 县人社局局长
杨正军 县住建局局长
罗成礼 县国环局局长
黄占斌 县林业局局长
郑海明 县农牧局局长
穆 华 县扶贫办主任
卢俊福 县卫计局局长
冯国虎 县民政局局长
田风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德军 县文广局局长
李铭臣 县商经局局长
田进虎 县统计局局长
安 云 县司法局局长
王占福 县宗教局局长
马守玉 县安监局局长
王存栋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刘风武 县水务局党委书记
杨宝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魏克军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马进堂 县网信办主任
李 瑛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全国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黎恩生 县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落实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2、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和重大问题,确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内容,制定中长期工作方案。
3、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
4、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具体研究以下工作:
(1)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目录、条例、政策、制度和重要文件、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审议和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部门(单位);研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5、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起草政务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专题会议纪要》及相关报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3、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档案的归集。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县人民政府部署和要求,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4014279。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室
2017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