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原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了本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现予以印发。
附件:1.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四个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
2.海原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海原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附件:海原县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