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06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8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18 1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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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上报海原县2021年牌路山森林公园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海自然法[2021]59号)项目代码:2103-640522-64-01-130302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海原县2021年牌路山森林公园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本着生态修复的目标,在便民、惠民的前提下,加强牌路山森林公园在环境保护和市民休闲功能的和谐统一,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融合,形成完整、丰富、和谐的城市风貌,并为人们游憩、疗养、避暑、文化娱乐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牌路山森林公园总改造面积为 667000 ㎡(1000 亩),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土建工程、景观小品、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电照工程六项内容。
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期限为5个月。
四、按照2020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项目估算总投资 2593.71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该工程为地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六、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项目总体布局,使各项措施合理布设。
2、进一步核实供水水源与灌溉用水量及消防用水量的关系,确保总体水量符合要求。
3、进一步优化绿化树种,选择适宜我县生长的绿化树种。
4、进一步优化投资估算。
七、请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