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30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376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17 1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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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七营镇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卫环海原分局发〔2020〕70号)文件收悉。为加快改善居民生活、生产环境,完善乡镇服务功能。经研究,同意建设七营镇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七营镇(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铺设排水管587米,其中D600 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5米,D400 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60米,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70米,DN200 聚乙烯管50米,D800涂塑复合钢管32米。井室24座,20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1座,配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除并恢复沥青路面500平方米。
三、环境保护:要做好场区及周围的环境保护,消音、隔振、烟气排放等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节能:工艺、设备材料等节能措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316.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95.5万元,其他费用20.7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外,其余县自筹解决。
六、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8月至11月
七、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77-01-00847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