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28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37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11 18: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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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曹洼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曹洼乡美丽集镇二期工程的请示》(海曹政发〔2020〕113号)文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经研究,同意实施曹洼乡美丽集镇二期工程,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曹洼乡(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铺设污水管网1505.69米,其中:DN800 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74.41米,DN400 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31.28米,检查井59座,拆除并恢复路面2422平方米。铺装路面1408.5平方米,采用6厘米厚透水砖。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1万元,其他费用19.8万元,预备费9.8万元。资金来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1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78-01-0087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