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0-000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24 10: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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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选择 海原县水务局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建设项目必要性:根据习近平同志2019年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本项目建设必要性有以下五点: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需要;三、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强化水安全保障的重要工程;四、是均衡扶贫政策,全面促进海原县社会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五、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需要,缓解灌区内地下水超采问题。本项目的建设利民。
建设内容:本工程从七干渠末梢高崖水库取水,由水源工程、骨干工程、配水工程及田间工程四部分组成。水源工程从七干渠末梢取水,建联合闸引水至高崖水库。
配水工程主要是衔接骨干工程各个分水点,新建配水管线、蓄水池等向灌区配水。配水工程管线包括重力流管线和扬水压力管线两部分,总长67.37km,其中重力流管线共计18条,总长60.47km;扬水管线1条,总长6.90km。新建5座蓄水池,总容积为95万m3。
建设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按36个月控制,其中施工准备2个月,水源、骨干及配水工程24个月,田间工程24个月,田间工程在开工后的第二年开始,竣工验收2个月。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投资估算102446.3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92179.25元,基本预备费8265.10万元,建设征地补偿2219.12万元,水土保持323.30万元,环境保护437.27万元,自动化工程1282.58万元,供电工程6004.81万元。按照项目划分,水源、骨干工程62332.36万元,配水工程33203.81万元,田间工程6910.17万元。
二、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建设单位:海原县水务局
联系人:刘启金 电话:13723341650
2、评估单位:黄河和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茁甫 电话:0951-2038889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论情况等,前往同类项目现场,调查收集同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3)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分派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与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背靠背谈话交流,就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最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6)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分析结论和建议;
(7)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7)、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海原县水务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