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15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6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0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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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海卫健函发[2020]48号)收悉,为提升我县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研究后同意建设海原县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人民医院院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发热门诊、结核病门诊、肠道感染性疾病门诊、负压病房5间,负压手术室2间、感染性病房、放射科、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以及室外管网、硬化、绿化等,并配套负压救护车2辆、普通救护车3辆、CT机、呼吸机、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等设备。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4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自筹。
四、建设期限
2020年-2021年。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严格遵循国家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