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13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63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0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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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填埋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批复的函》(海建函〔2020〕17号)文件收悉。为加快大县城建设,改善城市居民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经研究,同意建设海原县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填埋场项目,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城镇下庙沟村(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垃圾量102吨,设计填埋场总库容70万立方米,设计填埋场有效库容60万立方米,防洪标准水利工程Ⅳ等,设计运营年限12年。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场底部防渗层、垃圾粘土掩挡坝、沼气及渗沥液导出及排除系统、垃圾填埋车辆的配备;完善垃圾收运系统,配备垃圾转运车。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0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72万元,安装工程费用11万元,其他费用(含预备费)474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外,其余县自筹解决。
四、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77-01-00210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