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1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6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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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2020年产业园西区防洪渠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申报批复的函》(海建函〔2020〕16号)文件收悉。为加快大县城建设,改善城市居民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经研究,同意建设海原县海原县2020年产业园西区防洪渠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工程,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县城(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截水沟将与纬八路南侧已建成的截水沟顺接,总体呈半环形布设在产业功能区西、南两侧外围,截水沟总长度1742米,采用倒梯形断面,上口宽3米,下口宽1米,高1米;铺设DN800排水管网203米,预留涵洞2座长16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7万元,其他费用21万元,预备费19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外,其余县自筹解决。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6月至11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76-01-00210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