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8-93588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8]440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05 1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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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残联:
你局《关于批复海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残联发[2018]57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经研究同意建设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永乐街以南,西河路以西。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4800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800平方米,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8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904万元,自筹776万元。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19年4月开工,2019年11月完工。
请据此批复,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尽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