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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文化馆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18-75856 文号 海发改发〔2018〕360号 生成日期 2018-08-2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文广局:

  你局《关于批复海原县文化馆初步设计的函》(海文广发〔2018〕124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经研究同意建设县文化馆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北坪路与兴盛街东北侧。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文化馆主体工程一幢,总建筑面积4492.61平方米,主体为地上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及绿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98.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18年9月开工,2019年9月完工。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办理招投标核准手续,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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