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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南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2/2018-202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3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海原县贾塘乡和曹洼乡交界处,属于黄土丘陵沟壑第五副区,总面积35.08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3.32 km2。涉及贾塘乡黄坪、南河和曹洼乡冶套3个行政村的9个自然村,总人口4575人,农业人口3889人。

二、项目批复

项目批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96km2,其中新修梯田1196.4hm217946亩)、建砼集水场240处(150 m2/处),配套田间道路71.78km、生产路17.95km。项目总投资1468.8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000.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5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218.85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项目实行“四制”管理。2017年2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为海原县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11307546.00元。监理单位为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96km2,年均新增保土能力5.32万t,年均新增保水能力14.36万m3。新增基本农田17946亩,人均新增基本农田4.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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