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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海原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8-03-20
来源 海原县政府办 解读单位 海原县政府办

《海原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是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以及自治区、市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精神制定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三项目标

2018年:小学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率为100%,年度无辍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6%以上;初中适龄少年按时入学率97%以上,年度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小学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率为100%,年度无辍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初中适龄少年按时入学率98%以上,年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三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 

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率为100%,年度无辍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按时入学率99%以上,年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

八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辍学劝返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校认真统计学生辍学情况,摸清底数,了解原因和去向,完善档案资料,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教体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对辍学学生实施“动态台账销号制”,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七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县长、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居委会主任)、家长、师长等七长控辍保学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校长包校、教师包生“四包”责任制。

三是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双线控辍责任制”,即县、乡(镇)、村(居委会)党政一条线,教体局、学校、教师一条线。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负责在开学前后期间,加大教育富民惠民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并做好动员入学、复学工作。中小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负责在学生报到前组织人员家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可能辍学学生的工作。

四是建立扶贫助学机制。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信息库,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制定帮扶计划,确保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是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毕业等学籍异动手续,及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等群体作为重点监管群体,依法保证每一名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六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努力实现“该入学的一个都不少、已入学的一个都不能走”的目标。

七是统筹城乡学校规划布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应保留或增设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八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教育深化改革,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项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各乡(镇)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控辍保学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对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职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该项工作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微信公众号、家长会议、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在每学期开学后,对各乡(镇)、各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抽查。教体局不定期开展督查,并通过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查找各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控辍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列入部门(单位)及乡(镇)、村(社区)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教体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校的目标考核体系,素质教育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学校辍学率居高不下的,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链接: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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