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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公告

索引号 640522016/2021-0004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2 09: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教师体检公告

现将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及笔试、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一)20211125日至1126日(因体检材料入个人人事档案需要)必须在海原县人民医院体检。

(二)因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分批错峰体检,每天早晨8:20到门诊大厅门口集合,请应聘者妥善安排,准时报到,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当天体检,凡因疫情隔离等有特殊原因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延期进行。材料传真电话:0955-4015469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带11寸彩照和黑色中芯笔。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不熬夜,不喝酒,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憋尿,女性避开月经期,尿标本取中段尿

(三)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也应承担相关费用。

(四)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工作组对本次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五)应聘者在体检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两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后方可参加体检。离宁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体检完成后,体检材料交县人民医院体检办,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统一领取。

应聘者完成体检后,为进一步做好考核考察等工作,还需到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或办理)以下材料: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办理点打印);

(三)海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四) 开取调档函,调取个人人事档案(121日前);

附件:

1.海原县 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拟体检人员名单

2.海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2


附件: 附件1:海原县+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 附件2:海原县事业单位拟招聘干部考核表(此表需要原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盖章,填写时删除示例和表样等字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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