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0-00029 | 文号 | 海教发〔2020〕34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16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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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2020年是全区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为巩固海原县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缩小校际间的差距,根据全县教育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教育发展要求和各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区、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整合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城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激活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和教育内需,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共享优质资源,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现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马天科
副组长:刘正权 马得福 马汉学 马学文
成 员:刘佐平 罗守宝 田彦贵 马春俊 黎剑飞
王学武 穆风桐 王国平 王 平 李 珉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马得福(兼)。
四、帮扶范围
1.县城中小学、幼儿园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
2.学区中心学校与村级完小、教学点结对帮扶。
五、帮扶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
1.各学校要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导〔2017〕245号)文件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资源配置条件”进行自查,梳理学校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校一案,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教体局在硬件建设和资源配置中,优先改善深度贫困村学校。
2.各学区要在师资、办公设备配备等方面向深度贫困村学校倾斜,加强师资力量与硬件建设。
(二)提高管理水平。
1.结对帮扶学校要结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海原县教育系统绩效考核与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海原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等文件精神,在制度建设、常规管理、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方面加强交流,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办学质量。
2.结对帮扶学校要加强校级间的教研交流活动,通过专题讲座、课题研究、相互参与教研活动等形式,提供交流服务平台,使双方学校教师多接触、多交流,帮助农村学校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每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
(三)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1.县城学校要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以支教、帮教的形式,开展优质课下乡、示范课观摩等活动,每年送课下乡不少于5次。农村学校要选派教师到县城学校进行跟岗学习提升,增强教师间的合作与交流。
2.结对帮扶学校要严格落实《海原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互派中层干部挂职交流,尤其是农村学校要派中层干部到主帮学校学习经验,完成教师交流轮岗任务。
3.各学区要在教师配备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完小与教学点之间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安排完小教师定期或轮换到教学点任教,学区管理人员定期到教学点蹲点指导,加强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四)开展互联网+教育工作。双方学校做好对接工作,积极开展在线互动课堂教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互通教育教学信息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开展学生手拉手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城乡学生健康成长,结对帮扶学校之间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联谊活动(如竞赛、文体活动等),开展城乡学校学生手拉手、结对子,让县城学生到农村体验生活,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品质。帮助深度贫困村学生进步,从扶资、扶德、扶智、扶教、扶特、扶志六个方面进行精准扶贫,精准管理,切实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目的。
六、实施步骤
1.4月份,结对学校相互对接,选定帮扶项目,制定帮扶计划,由主帮学校上报教育股。
2.5-12月份,各结对帮扶学校开展帮扶活动。
3.10月份,教体局开展结对帮扶专项考核。
4.12月份,结对帮扶年度总结,被帮学校12月20日前上报帮扶工作总结。教体局对各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定,成绩纳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结对帮扶学校要主动联系,相互沟通,制定符合两校实际、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计划,要有具体的帮扶日程安排,注重帮扶内容和具体措施。
2.结对帮扶学校要成立帮扶组织机构,各学区要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具体负责联系协调事宜,确保帮扶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各学区要加强本乡镇区域内强弱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教育股备案。
附:2020年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安排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安排
主帮学校 | 被帮学校 | 主帮学校 | 被帮学校 |
海原回中 | 树台一贯制 | 海原二中 | 贾塘中学 |
海原三中 | 西安中学 | 海原四中 | 高崖一贯制 |
海原五中 | 李俊中学 | ||
海原一小 | 关庄学区 | 海原二小 | 甘盐池学区 |
海原三小 | 曹洼学区 | 海原四小 | 贾塘学区 |
海原五小 | 红羊学区 | 海原六小 | 西安学区 |
海原七小 | 郑旗学区 | 海原回小 | 李俊学区 |
海兴小学 | 七营学区 | ||
海原一幼 | 三河中心幼儿园 | 海原二幼 | 七营中心幼儿园 |
海原三幼 | 李俊中心幼儿园 | 海原五幼 | 海城中心幼儿园 |
文昌幼儿园 | 贾塘中心幼儿园 | 西湖幼儿园 | 郑旗中心幼儿园 |
东城幼儿园 | 史店中心幼儿园 | 幸福花园幼儿园 | 曹洼中心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