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0-0001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01 1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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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卫市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中卫市贫困群众“离土”脱贫扶持政策(试行)的责任分工>的通知》(卫党办发〔2016〕51号)精神,切实减轻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负担,帮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脱贫,解决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上学困难问题,即日起对海原籍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大学生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19年海原籍建档立卡家庭(未脱贫、返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在校本科生(含三本,不含预科)和研究生。
二、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日--13日
三、登记地点
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
四、所需材料
1.《中卫市海原县2019年大学生“离土”计划申请表》。此表已上传至海原县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目录中或到登记点领取。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以上4页复印到一张A4纸正反面)。
3.《扶贫手册》“编码页”及“贫困户基本情况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以上3页复印到一张A4纸正反面)。
4.学生登录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截屏打印学籍基本信息(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学制、本科或研究生),打印2019年秋季学期成绩单(以上2页打印到一张A4纸正反面)。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核实调查为全日制本科生(含三本)及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制4年,临床医学类学制为5年,研究生为2年或3年,硕博连读7年,本次核实调查不包含预科、高职学生,不在读学生(已毕业、休学、退学、参军入伍等)。
2.2019年已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再享受本次扶贫政策。
3.2020年新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本次不予登记。
4.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务必在规定地点、时间内进行审核登记,逾期将无法补报。
附件:1.2019年中卫市海原县大学生“离土”计划申请表
2.海原县2019年建档立卡特困家庭“离土”在校大学生摸底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