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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原县教育督导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6/2019-0003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2 10: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2019年,海原县教育督导按照全县年度教育工作重点,履行督政、督学和监测职能,认真完成监督、检查、评估的各项工作。立足教育质量核心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指导、评估、服务功能,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目标,健全督导评估体系,规范督导评估流程,扎实做好年度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督学入校视导,强化诊断性评估,服务学校发展。

一、专项督导检查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坚持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乡镇、部门、学校通力协作,合力攻坚,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措施,加大劝返力度,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劝返效果。在全县形成县乡校三级上下联动、机关股室横向协同,合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对学区、初中、小学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评估。2019年春季、秋季开学之际,先后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采取进班核实、查看数据表册和档案资料及座谈访谈等方式,并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等进行了督查。

新学年开学后,各学校依托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动态监测,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进行跟踪,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动员学生及时返校入学。为保证所有适龄儿童能够返校就读,各乡镇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广大教师及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各村各户,开展义务教育学生就学情况摸底,对摸排出的辍学学生,逐人建立信息台账,分析未入学原因,坚持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制定针对性劝返措施,全力劝返,对因身体残疾无法上学的适龄儿童,采取送教上门,让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了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清零”目标。

(二)对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主要对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一是对学校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障机制与信息报告制度情况检查;三是学校消防、门卫、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四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五是校内用电、用火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六是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与道路交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查找安全漏洞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对其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本年度,分别对学前教育工作、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中小学各功能室及教学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薄弱学习基本办学条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书香校园建设、综合实践活动课开始效果、学校互联网+教育建设情况、中小学冬季取暖情况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各责任督学分别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了督查通报。

二、常规性督导评估工作

(一)自治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

积极对待、准备和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海原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迎评工作。自8月下旬开始,紧紧围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结合本县实际,开展自查自评,及时上报上传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和数据。同时,扎实做好自评查摆,明确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以迎评促整改、促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政策落实、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国家、自治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中不出责任问题。

(二)学校过程性督导情况

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过程督导。春季、秋季开学之际,按照督学责任区分工,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开学督导检查,通过采取听汇报,检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当场反馈检查情况等方式对全县中小学的入学、“控辍保学”、安全卫生、财务收费、政工、教学常规和幼儿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视和加大过程督导的力度,制定过程督导的有关表册,深入到学校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当面交换意见,限期整改外,校长还要在记载表上签字,作为过程督导评分的依据,形成督导检查通报。除此外,规定各责任督学每月不少于一次入校进行现场督导,并形成督查通报。

三、宁夏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平台使用情况

海原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开展了宁夏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平台应用工作,按时上传数据,基本数据库已经建立,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但大部分责任督学因年龄偏大信息技术能力较差,有待提高信息技术能力。

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各责任督学结合全年教育重点工作,强化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督导,帮助学校发现和研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在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同时,教育督导室、师培中心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分片督导”的工作思路,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检查指导、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强化督导效果,助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体制机制。全县现有中小学338所,划分26个责任区,全部落实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责任督学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悬挂海原县县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向群众公布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督促学校及幼儿园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学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每月下发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重点,组织38名责任督学,圆满完成每月经常性进校督导和春、秋季开学首日督导,及时汇总督学反馈情况形成督导报告。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不定期随访检查、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责任督学学习培训建设。实施工作项目管理,学习有关教育政策、理念,切实提高依法督导水平,定期交流总结反思,切实提高工作落实成效。同时加强责任督学业务技能培训和工作实绩考核,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指导和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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