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19-0001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01 16:1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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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亲爱的考生、家长朋友:
高考即将来临,希望广大考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步入考场,沉着应战,充分发挥,考出水平,为自己的美好理想和父母的殷切期盼,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二、考场统一配备了时钟,考生不允许携带手表等个人计时工具。
三、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各科入场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主动接受监考员对考生本人的安全检查和指纹验证。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在此,希望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入场检查前请妥善处置通讯工具,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饰品的衣服,以免安全检查时影响了你的入场时间。
考场不提供手机封存袋,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家长一定要提醒考生,进入考点前将手机妥善放置在考点外。
四、考生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牢固树立“诚信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若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若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若考生作弊情节严重,有利用高科技无线设备等手段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暂停参加普通高考的处理。
凡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出售或提供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
五、所有考场进行实时监控并录像,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外语科目在14: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请考生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作任何标记。
七、6月7-8日9:00-11:30、 15:00-17:00考试期间,海原一中、回中、三中3个考点将开启考场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考点及周边通讯信号会受到干扰,给您生活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在此期间请使用固定电话联系。
八、高考所有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生一定要在考前认真了解网上阅卷有关注意事项,了解外语考试听力部分有关程序,以免影响考试。
九、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高职专科志愿。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希望全体考生和家长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各项规定,祝各位考生诚信考试,从容应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海原县招生委员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