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18-93024 | 文号 | 海教发〔2018〕201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22 09: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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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2018年度区市县级骨干教师履职情况,切实做好2018年度骨干教师履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海原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县级教育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及海原县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教发〔2015〕88号)精神,切实做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海原县第六批骨干教师、中卫市第五届骨干教师、新一轮区级骨干教师(所有骨干教师要有文件依据和证书)。调动的要注明从何校调入,外调县外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
三、考核
(一)骨干教师考核主体为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二)考核材料每人一袋,全部为2018年1月至12月份所有履职考核细则规定材料,跨年度的一概不作为考核内容装入档案。
(三)考核严格按照骨干教师履职考核细则、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表、骨干教师履职考核汇总表三个表样(三个表样电子版在通知下发的同时会上传到各群里,请下载使用)进行。
四、复核
(一)复核领导小组
组 长:马得福
副组长:田彦贵 马春俊 马 彪
成 员:人事股和师培中心临时抽调。
(二)复核时间
12月16日开始。
(三)复核要求
重点复核学校考核机制情况,听主要领导对考核工作简要汇报,查教师个人履职材料,现场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实行抽样核查,一票否决,如果在抽样中发现一人考核档案造假等情况,则本校所有骨干教师本年度考核不合格。
五、具体要求
(一)因县、校人事调动和调整原因,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查阅原文件,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骨干教师履职考核。
(二)骨干教师履职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克服困难抓紧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各校要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上报材料包含: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表一式两份、骨干教师履职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骨干教师履职考核结果公示一份(材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同时骨干教师履职考核汇总表上传电子版,于12月15日之前上交到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学校主动放弃,后果由学校承担。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