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1-0002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11:5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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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落实县委第十二轮
第三巡察组巡察应急管理局党委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月10日,县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县委统战部等5个党委(党组)常规巡察和对教体局党组进行交叉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通知(海巡发〔202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应急管理局落实县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3个方面9个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9个问题已整改落实8个,1个因客观原因一时不能整改彻底,于12月底整改完成,已向县委巡察办进行了情况说明,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局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很好的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具体工作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整改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整改限期办结制和进度定期汇报制,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整改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制定印发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尤其是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年度学习达到12次的要求,并在每次学习时安排重点发言人开展学习交流。设置专门的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形成了周一集体学习的常态化趋势。截至目前,已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政治理论学习17次。三是理论指导实践。修订完善了《海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法规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细化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局党委业务工作还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海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相应职责,结合国务院安委办考核,3月上旬县安委办成立3个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各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责任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二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任务分解表”16张、“制度措施”77个、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任务281项,清晰绘制出三年行动“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县安委办严格落实《做好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发〔2019〕22号),先后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督查检查,并督促液化石油气钢瓶主管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对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500余次,共排查出报废油气钢瓶5266个,已全部统一报废。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局党委理论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成员学习记录混记、内容偏少,结合应急管理局实际工作讨论交流少;部分党员干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对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理解不够到位,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计划党委书记亲自安排、精心谋划,靠前指挥,组织和带领中心组成员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大方针政策,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应急管理实际,提出明确要求;研定学习研讨主题,审定学习方案,带头示范引导大家积极交流发言。截至目前,集中学习研讨10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心得体会50余篇,开展学习知识测试2次。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把学习的“软指标”变成“硬任务”,每次学习有安排、有计划,集中学习有考勤、讨论发言有记录、中心发言有成果、个人学习有笔记心得。三是订制中心组学习笔记、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八五”普法专题学习笔记、督促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规范记录学习笔记。主要负责人开展党史学习笔记检查提醒2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工作安排不实不细,工作总结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应急管理实际,对照区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编制印发了《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海原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编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并于半年、年终向县委、政府就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汇报。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元旦、全国两会、春节、清明节、五一期间分别由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参与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运行安全。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履行主体职责及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1)业务工作不够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11月23日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学习,系统学习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了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参加全国、全区应急管理系统重点业务视频培训8次、通过应急管理系统网络学院参加防汛抗旱专题培训1次。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持有应急管理厅所发执法证25人次,持有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发执法证17人次,持证率达82%。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适时公示公开执法主体、执法根据、执法权限、执法法度规范、监督举报等。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等平台,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截至目前,共检查22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72份,排查出隐患11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行政处罚2家,罚款0.5万元。“互联网+监管”系统行为覆盖率66.67%,执法人员完善率为100%。三是邀请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对我县27家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进行了初审,其中评审合格14家,累计第二批验收评审20家,并对评审未通过的企业提出了指导意见。对36家自治区第二批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组反馈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并督促指导企业对反馈1119条问题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改销号,已销号1118条,1条正在整改当中。四是开展事故评估和整改落实“回头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库抽调聘请专家对2015年以来海原县境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评估和整改落实“回头看”。通过“回头看”,在10家事故发生单位检查出5项隐患,有针对性提出了16项工作建议,并要求事故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回头看”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间节点报县安委办。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对各部门、乡镇、企业等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督查、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国务院安委办考核安全生产工作,3月上旬组织人员成立3个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并在后期的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综合监管检查指导;二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知应会》,定期召开推进会议指导各乡镇、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针对节前县领导带队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三是结合202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底前举办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对新招录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少,缺少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应急处置等专业人员,应急事故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了全国、全区应急管理系统重点业务工作培训6次,将新录用人员纳入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开通了账号,督促其参加应急管理系统防灾减灾专项培训1次。二是将水利类、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技术人才列入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公开招聘,解决缺少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应急处置等专业人员,应急事故处理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到位。全县现有防汛物资库存不足,特别是位于防汛一线的库坝管理单位缺少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应急救援装备短缺,通信车辆设备落后、无潜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没有应急水源、应急电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我县自然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特点,积极编制了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制定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做到了应纳尽纳。二是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对2020年度创建完成未验收通过的继续创建,今年新增2个社区,适时召开推进会议;三是为人武部依据民兵装备配备标准配置单兵携行具等50类1817件(套)、武警中队按照装备配备标准配置森林草原灭火套装5类125件(套)、海兴专职消防队按照装备配备标准数量配置移动式遥控炮等24类626年(套),抢险救援车辆1辆、消防高喷车1辆。四是2021年正在购置棉帐篷等14种应急救灾物资,概算经费345.7万元。五是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列入了财政计划,分年度采购储备完善;六是将高级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了“十四五”应急管理及救援处置工作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工程建设,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有待加强。局党委对社会防控物资储备不充足。截止目前,疫情防控物资依然紧缺,特别是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物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购价值401500元的疫情防控物资,其中,一次性使用口罩298000只,N95口罩6000只,医用外科手套10000双,医用鞋套5300双,75%医用酒精750瓶(500ML/瓶),医用弹力帽5000顶、免洗洗手液1044瓶(500ML/瓶),医用防护服800套,额温仪500只,医用防护眼罩520只。接受宁夏水投清水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捐赠环境消毒液(次氯酸钠)9.74吨,并签订环境消毒液(次氯酸钠)供应保障协议。二是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物资储备有关要求,与国药控股宁夏固原分公司签订防疫物资委托储备框架协议,就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及存在有效期的储备物资轮动储备达成储备协议,可应对突发事件下疫情防控需要。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1)局党委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关于自治区安委会第五巡查考核组反馈的问题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16张、“制度措施”77个、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任务281项,清晰绘制出三年行动“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实施精准指导。2021年至今,排查企业层面一般隐患910处,已整改699处,整改率76.8%;成立督导检查组88个,督导检查次数389次,检查单位1769家,督导问题329个;行政处罚25次,停业整顿16家,罚款2.52万元,约谈警示104家,联合惩戒企业14家,并且对2020年大排查期间发现隐患组织了“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三是进一步深刻汲取“3.13”原州区草原火灾事故教训,县人民政府颁发了禁火令,集中开展火源管控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火情零发生,安全度过了森林草原防火期。四是汛前,对辖区内的防汛度汛工程设施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自查和认真梳理,共检查水库50座、节灌蓄水池67座、水保工程72座。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详细登记,按照“七定”方案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整改不规范,资料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系统的学习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二是聘请第三方专家服务团队指导帮扶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将2019年以来排查出的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问题,全部列入第三方隐患整改清单,共排查隐患1119条,已整改1118条,1条正在整改当中,并针对企业特点建立完善了“一企一档”档案。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个别资产未入固定(无形)资产帐。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个别账目计入无形资产账,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个别固定资产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入固定资产账目。
完成情况:此问题于2021年12月底整改完成。
6.物资、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
个别小额采购程序不够规范,资料整理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采购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2017年以来采购、工程项目一律拉出清单,按照招标分工,由当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自查,经查,我局不存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职责、风险评估、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流程等。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局党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对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应急管理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12份,修订完善了《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督促党委班子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在各项工作中要大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二种形态,形成常态化机制。截至目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4人次。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廉政承诺38人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按照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开展工作,其中2019年第一、二、四季度,2020年第三季度未召开专题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廉政警示大会1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5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够扎实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审定会议方案,与班子成员充分沟通酝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责任人汇报,做到了会前有安排,会上有部署,会后有落实。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8.落实“三强九严”工程有差距,党务公开不到位。
(1)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班子成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认识问题、检查问题、整改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摆事实、举事例,不回避、不遮掩,结合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切实做到真实、准确,有操作性、可复制。二是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发现问题整改政治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了开展班子成员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出于公心、敢于直言、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效果。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话较少、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谈话不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二是出于公心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三是破除以往出现问题才谈的思想,使谈心谈话经常化,破除以往重视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还向下拓展延伸,注重与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谈,主要侧重工作作风、思想动态、进言献策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期,发生之前。截至目前,领导班子之间谈心谈话4人次,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8人次。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2人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未按照要求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推进“学理论强素质、学党规强堡垒”活动的落实,开展以专题培训、专题宣讲、专题读书班等方式对“双学双强”活动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按照“1+4+X主题党日”(1 即:交纳党费;4 即:政治学习、党性锻炼、业务讲谈、志愿服务;X即:自选动作。)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做到活动方案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以增强政治功能为重点,强化教育、增强党性、发挥作用。截至目前,结合工作实际,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9.“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局党委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坚持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严格执行党委班子逐个发言,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发言制。二是安排专人做好党委、局务会议记录,配备专用的会议记录薄,会议重点讨论阶段放慢会议速度,详细如实的做好记录,会后分别送党委班子成员依次进行检查确认签字。三是加强了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总之,我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从而有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