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32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2 10: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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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卫生保洁维护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情况:一是科学配备垃圾收集设备,确保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村庄环境持续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机制建设,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制度,创建“爱心积分超市”促进树立农民群众卫生生活习惯;三是健全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制定印发了《海原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治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乡村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积极提升乡村环境质量;四是推行第三方机构承包运营模式。将关桥、高崖、李旺等12个乡镇辖区主干道路沿线村庄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委托第三方外包公司运营,竭力推进我县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规范化、现代化。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