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民政局关于海原县残疾人协会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海民函〔2024〕60 号
海原县残疾人协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海原县残疾人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民政局党组11月4日第1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准予海原县残疾人协会成立登记。该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
海原县残疾人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后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残疾人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海原县残疾人协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应及时报民政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海原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