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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撤销65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收回515项行政职能

发表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作者: 政府办
来源: 政府办

118日,记者从自治区编办了解到,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在全省域范围开展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区,宁夏把“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论,540家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撤销65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收回141个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职能。

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全区不再有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一步破解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难题,让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前不久,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对我区此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察,给予充分肯定。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央和自治区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2016年5月我区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国四个重点试点省份之一,并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改革试点抓在手上,定方案、定政策、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央编办把宁夏改革试点作为重要的试验田,全方位、全流程精心指导。

我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覆盖各个层级,横跨各个领域,既有共性问题,又有个性问题。改革中,自治区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对全区近7000家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梳理,严格界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515项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不留尾巴,将公益类单位承担的4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交由执法机构承担,破解了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难题,使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强化公益属性。

针对个性化“难题”,自治区编办采取一事一策、一县一策、一行一策确定改革路径,对地方海事局、事业单位登记局等64个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并入机关或调整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对市县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76个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剥离划归机关;对自治区核与辐射管理局等13个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后,不再称“局、委、办”。全区共撤销事业单位65个,优化了布局结构。目前,我区正在对其他399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清理职能、在管住管好的基础上,纳入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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