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03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12 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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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2月7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文简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时值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和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认真学习,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以实际行动保证宪法贯彻实施。
会议要求,
一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强化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做实,始终忠于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坚定维护宪法。
二要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各行政机关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要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制度等为载体,在全县上下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价值、理念在城乡群众中间广为传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要全面履行宪法职责。各行政机关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让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着力提升依宪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