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1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02 1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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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1年2月22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强斌,副县长丁芳、金钟河、张赞军、刘文杰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但升、县政协副主席田风梅、人大代表苏卫明、政协委员刘正忠应邀参加会议。各乡镇(甘盐池种羊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县审计工作贯彻落实措施,审议《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送审稿)》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审计工作作为资金和项目管理以及国有资源和重点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切实增强围绕大局、狠抓落实的高度政治自觉,围绕“十四五”重点任务确定的重点项目制定审计项目,为中央和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令行禁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送审稿)》,县审计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审委会议研究。
会议审议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五定”方案(送审稿)》《2021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县上下要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关键,以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善谋善为、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撸起袖子、扑下身子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近年来,我县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每年都确定了重点民生实事,通过民生实事的办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2021年,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认真梳理,确定了10件民生实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承诺,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任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五定”方案(送审稿)》《2021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送审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
(一)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压实责任,积极作为,靠前指挥,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梳理分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政府督查室要紧盯任务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了《海原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海原县作为全区乡村振兴5个重点帮扶县之一,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升我县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完善帮扶举措、抓好体系机制衔接,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凝聚合力,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县扶贫办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
会议审议了《废止、宣布失效和修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通过《废止、宣布失效和修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送审稿)》,县司法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二)县司法局负责,政府办配合,严格按程序对废止、宣布失效和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