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轩无证经营兽药案等3个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要求,现对予以公开。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9月17日18:0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地址:海原县北海北路17号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邮编:755200
附件: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