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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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522003/2021-00100 |
文号 |
海财发〔2021〕37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24 10:3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0〕70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你单位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445万元。其中:中央医疗救助资金4052万元;自治区医疗救助资金393万元。
此款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类13款01项“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海原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4日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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