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自治区安委会第二巡查组将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查,为做好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8〕84号)及《关于做好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海安委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计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卫计局迎接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查准备工作事宜。
组 长:卢俊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薛正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兴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风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进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樊 军 县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尚钰 县中医医院院长
张志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彦虎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穆宗海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鹏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廷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海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计
马振坤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办主任
李进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改办主任
王红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马天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田进生(兼)。
二、巡查准备的内容及任务分工
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2017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安委办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局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今年三月份国家卫计委第六督导组就中卫市医疗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消防安全方面、医疗安全方面、后勤保障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全县医疗卫计系统整改落实情况。
(一)消防安全。县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整治门诊大厅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数量是否按要求配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
责任科室: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县城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私营医院,要对医用氧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等环节隐患进行细致摸排,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药房等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灭火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是否匹配等。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演练情况等问题。
责任科室:医政办、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在建工程是全县卫计系统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重点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科室:项目办、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四)医疗领域依法治安情况。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61号),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本行业检查与执法情况,严厉打击取缔“两非”、“黑诊所”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治办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五)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收集归档整理。县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对2017年以来开展的有关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在建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安排、总结文件、讲话、信息、行政执法处罚情况、隐患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报表台账要进行系统整理,归档入盒,未完善的要及时查漏补缺,以备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人员抽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时间长,检查内容多,涉及面广,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卫计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全面自查。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按照巡查内容,认真梳理本单位2017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所有资料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安全检查资料记录规范、环节紧凑,形成闭环管理。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