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8-66714 | 文号 | 海卫计发〔2018〕196号 | 生成日期 | 2018-05-08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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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计局 |
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根据海公安消防《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卫计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海原县卫计局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俊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薛正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
田兴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风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进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樊 军 县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尚钰 县中医医院院长
张志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彦虎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穆宗海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鹏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廷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海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计
马振坤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办主任
李进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改办主任
王红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马天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主要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各医疗卫计单位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适时聘请消防知识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单位内部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医师担任消防知识教员,提高参训医疗卫生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大卫生网”、“健康海原”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等媒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5.医疗卫生干部职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全力激发卫生计生干部职工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卫计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要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监督管理。要明确本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实际效果。
(三)严格督导考评,强化工作保障。要将消防宣传“七进”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2次督导检查和1次考核,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单位综合考核内容。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