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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索引号 640522053/2020-000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4 10:1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责任部门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据调查资料显示,2019年海原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26097.4元,同比增长8.5%。

一、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升。2019年海原县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人均工资性收入22424.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4.6元,同比增长9.9%。一是2019年5月补发2018年绩效工资1940.67万元,9月预发2019年绩效工资8228.16万元,涉及人群8602人,较去年同期增发3341.98万元。二是预发住房补贴。2018年12月和2019年10月发放住房补贴4267.8万元和4358.6万元,涉及人群分别为8600人与8724人,较去年同期增发8626.4万元。三是发放应休未休假补贴。2019年海原县发放应休未休假补贴2948.56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发145.9863万元,涉及人群4267人四是减免发放个人所得税额。2019年海原县减免发放个人所得税243万元。五是城镇增加公益性岗位。增加公益性岗位580个,全年发放工资总额1044万元六是工资标准提高。2018年12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上调每人增加约322元,补发2018年7-11月上调部分。七是年终奖提前发放。2018年相比,2019年年终奖于11月底发放,2018年年终奖发放时间为2018年12月。八是近几年大县城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建筑及装修增加,提供了较多的岗位,带动工资性收入增加。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显著。2019年海原县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全年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547.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8.2元,同比增长9.0%。主要依托于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较好发展,批发零售业户数和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推动了批发零售业收入的增长;今年海原县交通运输业从业情况向好,从全县情况来看,跑运输的多为长途,工资每月在6000-8000元且货物运费增高,收入加大随着居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升,来城务工人员及陪读人员增加,县内流动人口增加,推动县内三产收入较快增长,带动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三)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海原县转移净收入稳中有进,全年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620.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9元,同比增长8.7%。其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017.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5.1元,同比增长16.9%。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得益于:一是养老金标准调整。经海原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标准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月增资额度10元,增资后我县老年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每人每月将达到180元。二是退休金标准提高。2019年6月出台《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2号)文件,自2019年1月起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按平均149元/月和机关事业单位183元/月,增幅在5.7%。全县涉及1.34万人,其中企业退休0.9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0.38万人,可增收2670万元。三是依托政府政策性生活补贴以及社会救济和补助的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最低生活保障费额度有所上涨;四是今年城镇网点里有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带动了转移性收入增长;五是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医疗报销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综上原因,促使转移性收入实现增长。

二、城镇居民增收的限制性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内生动力弱。工资性收入在四大项收入中占主导地位,对城镇居民增收的贡献率最大,但是除了政策性增资外,其余务工人员职业稳定性较差,工资性收入不稳定,增收的空间小。

(二)转移性收入来源单一。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来源较单一,主要来源于离退休金及基本养老金,增收较困难,另外今年转移性支出有所增加,从而影响了转移净收入的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缺乏新的刺激。今年海原县房租金与去年持平,并未明显增长。另外今年海原县政府为来城陪读家庭提供廉租楼,影响了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三、增收建议

(一)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一是各级政府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定期举办专业的招聘会,为广大就业者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二是完善创新技能培训,针对低收入居民的自身特点、产业结构的现状、新兴职业所需技术等方面进行有效培训,改变依靠力气赚钱的意识,鼓励和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从而确保培训起到实效,促进就业增长。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工资水平合理正常增长,确保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相适应。

(二)开展就业服务,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为了确保零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政府积极购买公益性岗位,根据海原县的发展,将县内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与促进收入结合起来,优先安排家庭无业、失业人员,使其获得更多就业机会,促进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

(三)合理引导居民理财,增加财产净收入。积极引导,做好宣传,鼓励城镇居民多渠道投资理财,购买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加强风险教育,确保居民在理性投资中保持稳定的财产净收入增长,促进财富发挥更好的增值效益,不断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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