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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住建局2019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索引号 640522008/2019-00056 文号 海建发〔2019〕128号 生成日期 2019-04-26 14:5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为做好县城汛期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洪水对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县防汛抗洪工作要求,切实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科学调度” 的原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尽最大努力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县城防洪抗洪工作有效开展,决定设立住建局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县城区及排洪渠的防汛工作,成员如下

总指挥:刘风武  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指挥:李玉龙  住建局副局长  

王光明  住建局副局长

赵旭辉  住建局副局长

 员:王彦发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

摆彦鹏  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兴杰  局项目办主任

卢彦香  局招标办副主任

   局水暖办主任

   局质监站站长

陈义江  局房屋交易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杨志辉  局村镇站站长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宁夏水投公司海原分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摆彦鹏兼任,负责处理城市防汛日常事务协调推进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雨情、汛情、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2、根据县城区汛情,布置防汛特别管制措施。  

3、统一领导县城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派遣抢险救灾队伍。  

4、现场指挥防洪抢险救灾、协调解决防洪应急和抢险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统一把握汛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局防汛协调应急工作,安排局领导和各科室的值班、上传下达、信息报送、应急人员调配、灾情统计汇总、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公用事业管理所:负责组织人员对辖区城市道路进行分区分组巡查,对区域内雨(污)水管网、排水渠、检查井、雨水井等市政设施的安全畅通运行和道路积水的紧急处置及县城区路灯的安全渡汛,保障汛期的排水畅通、路灯照明正常。

3、质监站:负责城市施工工地防汛监督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要加大对工地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悬挑外架、城市道路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指导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并加强工地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4、房屋交易和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各小区防汛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防汛及值班制度,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暴雨、洪涝工作的部署、汛前排查、汛期值班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疏通排水管网、清掏检查井、雨水井淤泥杂物,及时排除楼房四周及小区的安全隐患。

5、财务室:负责防汛经费、抢险资金的安排和筹措。

6、供暖办、宁夏水投公司海原分公司:负责县城供暖管网、供水管网、供热站、水厂的汛期安全,制定供暖给水应急预案,确保正常供水。

7、项目办:负责市政施工工地防汛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建立完善施工防汛制度,加强汛期值班巡查,落实防汛机械设备,随时组织调动,确保县城汛期道路畅通。

8、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负责组建抢险救灾队,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抢险队伍。依靠局内全体工作人员,分别组成险情巡查队、紧急抢险队、物资调配队、秩序维护队、人员疏散队、道路抢修组,确保遇到险情有序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二)落实汛期值班。各成员部门接到防暴雨、洪涝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三)保障防汛物资。各成员部门应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持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成员部门通过收看科教片、报纸和网站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防洪防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培训演练。各成员部门应经常组织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洪防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使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洪防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进一步完善预案,提高实战水平。

四、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一)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或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县政府办。

(二)局防汛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各成员部门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及时与安全、消防、卫生、医院、公安、交通等相关单位部门联系,通报情况,求得援助。

(四)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向受洪水威胁的居民发布避洪撤离公告。  

(五)局汛期值班电话:4011765   4014701

五、灾情、险情统计、报告

(一)灾情、险情统计

1、局防汛办应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灾情以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局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2、各成员部门应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全面的洪涝灾情以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3、局防汛办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局洪涝灾害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4、根据需要,灾情结束后,局防汛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灾情会商,确定统一的上报数据。

(二)灾情险情报告

1、各成员部门必须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将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局防汛办,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情况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各成员部门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局防汛办。

1)确认因灾伤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雨水、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各成员部门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伤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伤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各成员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责任感和科学严谨作风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汛期安全工作的安排,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筹备物资,有备无患。各成员部门在原有防汛物资储备的基础上,根据防汛要求列出拟增防汛物资清单,报办公室上会研究确认后统一采购,及时做好抢险物资的补充和储备工作,要做好抢大险、抢难险的准备。

(四)开展排查,确保安全。重点检查防汛机构、抢险队伍、防洪预案、防洪物质的准备落实情况,城市排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疏通和维修,建筑工地的基坑开挖、围墙、塔机和大型起重设备,坐到全面部署,重点突出。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有条件的必须在汛前整改完毕。汛期要加强安全巡查,对重点设施和一时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并及时抢护,确保汛期安全。

(五)加强值班,落实人员。根据局办公室排出的汛期值班表,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县城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带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协调处理。

(六)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和股室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1、住建局2019年城市防汛抢险队人员名单

    2、住建局城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计划表(见附件)

     

 

 


附件1:

住建局2019年城市防汛抢险队人员名单

 

总指挥:刘风武  联系电话:13369551858

副指挥:李玉龙  联系电话:13723348299

王光明  联系电话:13519248881

赵旭辉  联系电话:13723345622

险情巡查队:

责任人:王彦发  联系电话:15379553809

 员: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全体人员

    防汛抢险一、二、三队:

    责任人:    联系电话:18161550008

      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人员

物资调配队

责任人:摆彦鹏  联系电话:17795554777

 员:办公室、财务室全体人员

秩序维护队:

责任人:徐杰   联系电话:15709556180

 员:质检站及村镇站全体人员

人员疏散队

责任人:陈义江 联系电话:15008658866

 员:房屋交易和保障中心、招标办全体人员

道路设施抢修组:

责任人:王兴杰 联系电话:13723349786

 员:项目办及水暖办全体人员

给水设施抢修组:

责任人:张   联系电话:15909651666

           联系电话:15349559968

 员:宁夏水投公司海原分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附件: 住建局城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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