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35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40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9-1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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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李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李旺镇北滩村2020年美丽村庄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海李政发〔2020〕26号)文件收悉。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经研究,同意实施李旺镇北滩村美丽村庄项目,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李旺镇北滩村(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改建政府街(镇政府门口~北环路)段,破除现砼路面,铺设沥青路长644米,宽8米,设置1—0.8米明盖板涵7道。配套单排单叉太阳能路灯18盏。
(二)铺设供水管道789米,其中:dn200主管网642米,dn200预留管51米,dn110预留管96米。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2000×2000钢筋混凝土阀门井8座,1600×1600钢筋混凝土消火栓井6座。
(三)铺设排水管道1018米,其中:D600主管网640米,D400 预留管174米,D200 II雨水口连接管204米。管材采用 II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1000×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4座,1000×1000钢筋混凝土沉泥井5座,单箅雨水口38座。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1万元,安装费132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预备费11万元。资金来源:美丽村庄专项资金100万,自筹279万元。
四、工期安排
2020年9月至11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4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78-01-00795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