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314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387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26 15: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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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和加强信用承诺书归集的通知》(卫信用办发〔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信用承诺工作,并请各部门对截止目前所产生的全部信用承诺书以图片(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进行归集(图片用承诺主体名称命名,所有承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附件的形式报送),于9月10日前报至县发改局,电子版发送至hyxfgj4011849@163.com。
附件:《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和加强信用承诺书归集的通知》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