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19-0018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04 15: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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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股、室,各所、队,各协会:
为加强全县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等经营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局决定开展二手车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规范经营”原则,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市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收费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交易规则,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建立设施配套、服务规范、竞争有序、诚信经营的二手车流通体系,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主要针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依法查处未经我局登记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取缔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未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二手车经销商、经纪机构。
(二)限期整改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等必备经营条件不达标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及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
(三)整治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交易违法车辆、不合理收费、欺行霸市、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单进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汉祥任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手车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开展二手车市场垄断经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违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负责对二手车经营主体、经营企业及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五、检查时间
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所、队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二手车交易市场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全县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机构和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资质、办公场所、专业人员上岗、现拥有车辆、年度交易车辆、交易额、收费标准等经营行为合法性进行执法检查,逐项逐条对照,梳理问题、掌握情况,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所要高度认识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所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检查记录、检查总结、检查照片及视频、工作信息等资料报二手车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