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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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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19-0016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08:4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股、室,各所、队,各协会:

     现将《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19〕126号)、中卫市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市场监发〔2019〕22号)和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原县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整合日常监管事项,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公平性,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对市场主体、客体和行为的监管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面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健全完善“两库一单一规范”。

1.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2),结合实际,确定县局随机抽查事项工作任务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结合监管需求建立全局检查对象名录库,供各股室、市管所使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场规范管理股统一建立,各股室及各所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分库。县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应入尽入,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

4.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各业务股室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制定本股室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内容,确保抽查工作标准统一、规范公正。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

1.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1月底前汇总全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对外公布。抽查工作计划应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随机抽查的发起必须根据年度计划,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并对外公示。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为确保公平公正监管,检查对象要在随机抽查平台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对任何检查对象都不能“免抽查”、“免检”。

检查人员必须通过随机抽查平台进行随机匹配。可以根据每次抽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因素,对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组合进行合理调整。

3.合理确定检查抽查方式。随机抽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与被委托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实施现场检查。

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以依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

4.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工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主体名下归结果”的要求,将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至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向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相关信息,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应予当场纠正的要依法纠正,涉嫌违法、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办案部门,属于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转。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四、检查的内容

(一)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及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等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股)

(二)价格行为检查。对《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特别是教育、医药、旅游、通信、金融、物业、房地产、商品零售、餐饮宾馆、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开展检查。(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三)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及拍卖等重要领域检查。开展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对从事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的检查,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事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股)

(四)广告行为检查。对涉及广告发布登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股)

(五)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以及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进行获证后的检查。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

(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提高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畜禽肉等高风险食品和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生产检查。(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八)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对食品流通环节婴幼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农村食品、学校周边食品、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站超市、小食品经营店进行随机抽查。(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九)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随机抽查。强化集体用餐单位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十一)计量与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开展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商品定量包装、计量授权机构的监督检查,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有机产品、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牵头部门: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股)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检查。对拥有专利的市场主体和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商标代理机构等开展涉及专利真实性、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股)

(十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检查。对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合伙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及履行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股室牵头抓总、各相关业务股室分工负责的合力推进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加速职能整合和业务融合。局、所两级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提升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

(二)严格依法行政,突出监管实。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抽查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处置。

   (三)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分层次、多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经验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工作推进的定期评价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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