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098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156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19 1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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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发改发〔2019〕156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静路—运昌路)高压电揽入地工程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建函〔2019〕5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提高居民供电可靠性、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和效率,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县城内中靖路南段至运昌路东南段处(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线路总长2265米,全程排管敷设,其中:6回排管通道路径长2135米,拉管过新修道路70米、拉管过运昌路60米。项目起点为中靖路南段供热公司门口,经新修道路、沿中靖路向北至中靖路与运昌路电缆通道交汇处。排管通道采用6回φ160电力专用管,电力配套设施应满足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15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
资金来源:县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
2019年5月—2019年9月。
五、项目管理
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19-640522-44-01-00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