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20-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13 15:4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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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股、所、队,协会: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在日常监督执法中的功能,通过实施食品快速检测计划,以食品安全技术监督为抓手,以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主动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卫市场监发〔2020〕3号)精神,现就县局及各所检测室做好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0年1月至12月。
二、工作任务
全县计划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任务7080批次,其中县局食品快检室完成1200批次检测任务,7个基层监管所食品快速检测室完成5880批次检测任务,快速检测任务按月分配(具体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以消费量大的经营环节有靶向性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农村的食品零售店、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村自办宴。
(二)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节日食品。
(三)检测项目:餐具洁净度、农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二氧化硫、甲醛、亚硝酸盐、酸价、过氧化值、极性组分、硫酸铝钾等项目。
四、工作职责
(一)县局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测时间、品种、项目、工作程序等,保障快检工作的技术支持;
2.负责举办食品快速检测培训班,承担各快速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每季度对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4.各检测室要及时上报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辖区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5.务必将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真正放在食品快检工作一线,确保检测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基层监管所职责。
1.按照检测计划,负责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2.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负责实时上报检测数据,做好表格、文书的登记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快检不合格食品及投诉。
五、对不合格样品的处置
1.样品快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进行监督检验,检测程序和办法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5号令)执行;
2.对问题样品抽样后,经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后,对结论为不合格的样品,立即立案调查,进入核查处置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县局检测室及各所要深刻认识快检技术在基层监管和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快检筛查、靶向检验”的检测模式。通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目标,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县局检测室及各所对经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按照规定程序抽样,依程序进行核查处置。快速检测监管信息由市局统一发布,县局检测室及各所不得擅自发布。上报信息必须经县局检测室及各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是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县局检测室及各所要指定专人按时上报快速检测报表,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统计台账汇总表》(附件3)和《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统计报表》(附件4)报送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Excel格式电子版和书式盖章版同时报送)。
联 系 人:马应红
联系电话:0955-4011804
电子邮箱:547075004@qq.com
附件:1.2020年海原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2.2020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和品种一览表
3.2020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统计台账汇总表
4.2020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统计报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